林義雄以「無限期禁食」明志,將擾攘多年的核四逼上倒數時程表。府院若再處置失當,一旦林「成仁」,原已如燎原野火的民怨,將不斷激盪。筆者敬獻三策,盼能有助解此危局:

一、馬總統公開保證,核四安檢未完成前,絕不裝填燃料棒。

二、由國會立法另組「特別監督委員會」,以最高規格監督核四安檢。

三、最高規格安檢完成後,由最新民意決定核四終局。

進一步析論如下:

馬總統的公開保證,只是「沒有核安、沒有核四」的進一步明確化,未失既定立場。

但為爭取國人信任,於原能會及經濟部既有監督機制外,透過國會另立特別監督機制。以核四工期之長、弊案之多,此舉應能得朝野立委支持。且此議完全避開因修改公投門檻而橫生枝節的可能,有利於朝野儘速達成共識、儘速立法。

以核四爭議之規格,所謂「最新民意」,自非二○一六總統大選莫屬。若於總統大選一併舉行核四公投,可確保公投順利成案,無須修改現行法律。以目前民意趨向,核四公投結果不難預期,此議與前述特別監督委員會配套,雖無「立即停建核四」之名,但可得相同效果,幾屬必然。如此應可得各界信賴,核四爭議,落幕在望。

若朝野得此共識,則氣氛和緩,馬總統應把握良機與各界對話、修補信任,為國家長遠發展厚植沃壤。且若得在野陣營善意回應,馬總統仍可能在所餘任期內,於其他議題有所建樹。而在前述核四公投結果可期的基礎上,林義雄則不妨接受各界勸說轉念,俾便親睹朝野攜手,共創民主新境。

在寶貴的空檔期,社會應責成未來總統候選人提出理想的新能源政策爭取勝選。

果如此,不論短期(林先生安危)、中期(決策之程序正義)、長期(理想的新能源政策)議題,國人有可能三者全得善果,則何樂而不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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